排查安全隐患 防范安全事故
近日,在开展的2008年全国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中,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,消除各类事故隐患,根据市建委《关于在全市建设系统开展2008年“全国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通知》和《关于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百日督查专项活动的通知》精神,围绕“治理隐患,防范事故”这一主题,开展安全生产的专项检查治理活动,并向各二级单位、项目部提出了要求:
一、加强《安全生产法》、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,提升全体员工安全法制、责任、事故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。以人为本,坚持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的方针,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、危机感和责任感,切实做到安全、文明施工的行动、措施、制度三到位,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。
二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,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,加大对重点部位、重点环节排查力度。项目部安全生产,实行动态管理,按照JGJ59-99安全检查标准、职业健康安全、环境保护、防火安全及《2008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自查表》做好自查自纠,排查工作要全面彻底,不留死角。发现隐患及时细化措施加以改进,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取得成效。对未按要求开展自查和在排查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,相关责任主体整改不力的,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责令整改、限期复查、罚款、停工整改等处罚。
三、项目部要结合自身具体情况,落实汛期和高温期间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。严格执行《杭州市建设工程夏季安全施工须知》中的有关措施。及时拆除不再使用的临时房,对在用临时房进行加固,提高抗风雨能力。提示民工不要去江河游泳,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,确保安全形势稳定。
6月底,公司在开展专项检查的基础上,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。并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项目部、二级单位进行表彰,举行“安全生产、文明施工优良工地”、“优秀安全员”授奖仪式。 |